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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西北师范大学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6-12-01 03:50:40
各学院:
课程设计是学生自己动手将所学理论知识运用于解决实际问题的体验式学习方式,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是课堂教学改革和能力培养的有效抓手。为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融为一体,处理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推行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模式,开展面向问题的研究性学习,按照《西北师范大学第六期本科教学工程实施方案(2016-2020)》精神和《西北师范大学2016年本科教学工作要点》统一安排,学校决定启动第二批课程设计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培养学生运用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技能)的能力,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学生得到科学研究的基础训练。
2.初步训练学生的分析设计能力、理论计算能力、实验研究能力、外文阅读能力、计算机使用能力、社会调查能力、资料查询与文献检索能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
3.培养学生正确科学的思想方法、严谨认真的学习态度。
二、申报要求与条件
1.全校非师范专业专业课程,包括必修课、限选课和任选课。
2.负责人为课程任课教师,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
3.课程设计中的选题以设计型、实验型、计算型、其他类型为主,要突出训练学生的综合能力。
三、申报材料与申报时间
1.请申报人务必认真阅读《西北师范大学课程设计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明确课程设计的指导思想、选题、要求、组织实施等内容后填写《西北师范大学课程设计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
2.2016年12月30日前,各学院统一上报《西北师范大学课程设计立项申请书》(A4纸打印一式2份)及《西北师范大学课程设计立项申请汇总表》到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教学9号楼1306室),同时发电子版至jiaoxk@nwnu.edu.cn。联系电话:7971611。
四、项目资助
课程设计申报立项后,学校资助经费5千元(分两年资助)。
五、其他
1.在项目立项实施期间,学院要组织专业教师和院级教学督导至少听课2次,学校组织校级教学督导至少听课2次,并及时指导,反馈意见。
2.对于建设应用效果好的课程,学校以公开教学观摩等形式宣传推广经验。
附件:
1.西北师范大学课程设计管理办法
2.西北师范大学课程设计立项申请书
3. 西北师范大学课程设计立项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12月4日
(查看附件请点击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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